会议强调,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,结合各村实际,加强农村集体资金、资产、资源管理,保障农民群众对“三资”经营、使用、收益等情况的知情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。一是要真实准确。公示公开的信息必须如实反映农村集体 “三资”的实际情况,数据准确无误,不得虚报、瞒报、漏报。二是要全面完整。应将农村集体 “三资” 的各项明细信息进行全面公开,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资源的清查结果、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、资金收支明细、收益分配方案等,确保群众能够获取完整的信息。三是要及时有效。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和程序进行信息公示公开,确保信息时效性,使群众能够及时了解农村集体 “三资”的最新动态。四是要便于获取。在村务公开栏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等进行公开,并确保公开的信息清晰、易懂。(周帅)
责任编辑:张丽雯